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6日 来源:县民政局 阅读:284次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范围:
①户籍在桂阳县行政区域内;
②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
③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
①户籍在桂阳县行政区域内;
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③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
●不享受困难或者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人员类别:
①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
②纳入特困供养人员供养的残疾人;
③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
④领取老年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的残疾人;
⑤领取因公致残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的残疾人;
⑥领取离休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的残疾人。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与发放形式及发放时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按照每人每月90元的标准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形式: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均采取“一卡通”,发放到残疾人账户。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时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残疾人递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桂阳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3份;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原件 (必须是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各3份;
●低保对象提供低保证或近期领取低保资金的银行记录复印件3份;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残疾人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或监护机构信用联社的账户(一卡通)的复印件3份。
(三)申请受理程序
残疾人自愿申请→乡镇政府受理审批 (录入全国两项补贴系统)→县残联(核对残疾人证)→县民政局(对低保、特困情况进行比对)。
咨询举报电话:0735-4422409
桂阳县民政局 宣